一、需提供的手续:
1、房屋档案查询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抵押合同;
4、主债权合同;
5、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后,交复印件);
6、金融机构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7、金融机构出具的委托书。
二、办理流程:
1、档案查询:
须本人持身份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到房管局一楼档案查询大厅查询,并开具房屋档案查询证明。
2、办理抵押鉴证:
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档案查询证明、当事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等手续,到房管局一楼交易大厅申请办理抵押鉴证。
3、持抵押确认单,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地点:北区指挥部楼下,金蕾幼儿园北)。